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以及《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1学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特制订本园2021年幼儿入园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区教育局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二)坚持满足3—6岁学区内幼儿入园需求。保证学区内3—6岁幼儿入园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
(三)严格控制班级数和班额数。招生班级数、班额数应按《青浦区2021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
(四)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五)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儿童,根据残疾类别和程度给予入园通道指导,推荐至学前特教班、特教点或随班就读。
三、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一)共招收 2个小班,共计50名幼儿。
(二)收费标准:本园是公办二级一类全日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每人 175元/月。
四、招生所属区域
盈港路以南、城中北路以西、青赵路以北、胜利路以东(盈湖三岛除外),涉及小区分别为万寿1区至7区、玫瑰园、胜利路204弄、翡翠国际花苑。
五、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2.本区领养幼儿因无法办理落户的,向所在村(居)委、街镇提出申请,经认定后至幼儿园同步完成信息审核和材料登记。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本学区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本学区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本学区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本学区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必须持有有效期《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到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按照上述4个条件开展自主招生非本市户籍幼儿。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学区适龄幼儿就近登记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六、招生工作程序
采用先市级登记,后区级报名的方式。
(一)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家长在4月23日—30日登陆“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s://shrydj.edu.sh.cn)或通过“中国上海”一网通办栏目进入,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二)网上登记
本学区适龄幼儿家长须在5月8日—18日期间,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各区报名”,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点击“报名公办”选择“红珊瑚幼儿园”提交报名。
(三)现场验证
报名我园并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短信提示在指定时间带领幼儿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本园办理材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幼儿监护人对入园报名平台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5月7日本园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
(二)5月8日-18日,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三)6月3日,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四)6月5日、6日、12日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现场验证。
(五)6月26日,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8月7日,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八、关于中、大补充入园
(一)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幼儿园招生条件于6月5日、6日、12日带好相应材料与孩子直接到我园进行现场报名、审核材料。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二)转园或插班的条件:出生于2016.9.1——2017.8.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15.9.1——2016.8.31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申请转入本园的,幼儿须本学区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标准分,且持有本学区房产证。
九、招生工作的其他事项
(一) 幼儿园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明确招生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沈老师——招生方案制定
副组长:李老师——网上审核、发放入园通知书
张老师——家长宣传,包括招生信息、报名流程信息推送等
2. 现场审核成员人员:张老师,李老师,王老师,单老师,沈老师。
(二)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
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69220256 (工作日09:00-11:30,13:00-16:00)
联系人:李老师
园长信箱:scfzxl@126.com
(三)对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招生工作培训,帮助他们熟练掌握招生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四)与盈中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请家长带好接种证以及本园体检证明携幼儿前往盈中卫生院儿保部门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五)现场审核地点:万寿路87号红珊瑚幼儿园底楼多功能室。现场审核当天,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同时张贴告家长书、指示牌等,告知家长招生注意事项、流程等。
2021年5月7日
上海市青浦区红珊瑚幼儿园 版权所有
地址:青浦区万寿路87号 联系电话:021-5920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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